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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三强化”落实休渔期渔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4-06-30 , 点击数: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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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1日至9月16日为东海休渔期,为切实加强伏季休渔期渔船安全监管,宁波市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海洋禁渔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渔船回港休渔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渔船的安全监管,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伏季休渔期渔船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伏季休渔期渔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休渔期严格落实渔船船员准入制度,强化职务船员培训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港口码头造势、媒体宣传发动、渔嫂座谈提醒、船员集中培训、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事故教训信息循环发布”等形式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注重安全隐患整治。结合全省开展的“一打三整治”活动,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建立长效”的思路,在伏季休渔期强化对辖区内渔船安全的重点监管,摸清辖区渔船安全状况,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渔船“三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针对伏季休渔期间大批渔船回港,合理安排渔船停泊锚地,加强在港渔船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渔船安全值班制度,强化在港渔船的“防火、防盗、防中毒”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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