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总要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监督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了“一防一制三下降”的工作目标: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到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扎实基础。
《意见》围绕“三大体系、一个能力”建设,突出八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调整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结构,理顺安全监管层级关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四是建立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和基础建设,建立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六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治理能力;七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创新方法;八是深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