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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7-01 , 点击数: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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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618,宁波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甬党发〔20149号),文件明确了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总要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监督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了“一防一制三下降”的工作目标: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到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扎实基础。

《意见》围绕“三大体系、一个能力”建设,突出八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调整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结构,理顺安全监管层级关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四是建立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和基础建设,建立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六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治理能力;七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创新方法;八是深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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