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三个必须,健全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安全监管意识,严把行业“准入关、监管关、审核关”,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形成“部门行业监管、属地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共管联动机制。
二是抓好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责任。坚持真督实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直接、面对面、紧密联系的优势,加强指导服务。转变检查方式,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不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到底,有效避免因检查督查走过场,产生的隐患依旧、危险犹存等问题。发挥行业部门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政策扶持、经济政策杠杆等作用,督促企业确保安全投入、标准化建设、诚信机制、设施配备、隐患治理等真正到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深化隐患治理,提升治理能力。按照“属地综合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等工作,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力度。科学把握事故规律,认真履职,重点落实好夏季防温降暑、防火防爆、防台防汛、防泥石流、防雷击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切实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四是突出重点盲区,实施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切实加强高处坠落、触电、中毒窒息、火灾、爆炸、道路交通等各类事故的防范。工矿商贸领域:要突出对企业用电、机械制造等领域的监管与事故防控;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对庄桥、甬江、洪塘、慈城等涉农区域的事故防控,强化对大型工程车辆、电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消防领域:要突出对仓储物流、违章搭建厂房及“三合一”火灾隐患的治理;建筑领域:要重视和加强对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工程建材装卸等环节的监管与防控;特种设备领域:要加大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升降装置的检查监测。同时,要继续推进涉案制冷、长输油气管线、机械制造、火灾隐患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优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质。以“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为契机,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充分发挥我区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基地、交通安全学校等安全宣教平台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协作联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安全专题培训,以开展“小型、专项、实用”为特点的多形式的应急演练,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性,提高实战能力。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传播安全理念、培训安全技能,有效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与防护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