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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罐区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日期:2014-09-11 , 点击数: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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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统一要求,对全厂罐体和罐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HSE部、设备部、电仪部等专业部门参加,采取联合检查与责任部门自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文件台账检查相结合方式实施,分别对公司储运罐区、硫酸罐组、中间罐组、液氨罐组、柴油罐组,箱涵、界外公用管线等区域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自查紧紧围绕监测监控设施、罐区生产运行情况、罐区特殊作业管理、罐区设备设施管理、罐区人员培训、源头管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执行情况等八项内容展开。本次检查结果显示海越公司各项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功能正常,定期巡检保养良好、作业管理严格,井然有序;重大危险源安全告示牌,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告知牌等各项安全警示标志基本齐全;储运罐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员工全部持证上岗,员工全部经72小时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整个化学品罐区及界外公共管道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可控。

  据悉,下一步戚家山街道安监科将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带领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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