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心主导。大队确定了以市政府为中心,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排查整治力量。通过市政府发文督促和乡镇(街道)部署落实,弥补了大队执法力量不足,延伸了执法末端,增强了执法穿透力,确保了执法执行力。在市政府主导下,大队积极组织协调安监、公安、乡镇(街道)、广电、住建、文化、银监等部门配合开展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检查重点单位85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联合检查40余家,工作指导50余次,发现具有重大隐患单位20余家。
二个试点引领。大队根据辖区情况,确立了低塘街道和陆埠镇为此次行动的试点乡镇(街道)。做到排查隐患一次性到位:大队为确保活动开展有序,规范统一,确立了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排查要求、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整改措施、统一评价机制”。实行隐患等级分类:乡镇街道负责将排查出的隐患单位按照“横向分门别类,纵向划分等级”的原则进行区分。建立扁平化快反机制:大队实行一级监督一级,参谋对消防工作站和派出所实行监督,并且消防工作站和派出所对隐患单位实行每月一次的回访制度。大队参谋、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在收到单位整改遇到困难所反映的问题后,两天内上门帮助解决问题。
三级排查覆盖。大队提请市政府设立了大队、乡镇(街道)、自然村三级排查机制,通过完善制度、配齐人员、检查督促、评估考核等方式,贯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的全始终。一是依托“户籍化”开展检查。大队参谋根据“户籍化”实名制分工,对全市38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检查单位无遗漏。二是依托“网格化”开展排查。大队对21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办法的消防培训。目前,乡镇街道已经排查单位200余家,上报隐患单位60余家。三是依托“明白人”开展巡查。大队对所有乡镇(街道)工作站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进行培训,乡镇(街道)工作站再对每个自然村的治保主任开展培训,通过每村培养的“明白人”将发现的新增隐患单位上报给乡镇(街道)工作站,增强基层排查隐患能力。
四维宣传推进。大队依托“四维”宣传网络,增强辖区内群众防火意识,进一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媒体积极曝光: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余姚新闻网、余姚消防大队官网上,对5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7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曝光。短信每日提醒:在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期间,大队每日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滚动消防提示、警示字幕1万余条,通过移动运营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2万余条。宣传车集中宣传:大队借助消防宣传车在各地设置消防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消防宣传10余次。宣传人员深入基层:7月份以来,大队宣传人员深入各单位、社区20余次,培训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4万余份,通过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提高辖区群众的消防素养,进一步提高其排查火灾隐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