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以来,宁波市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有关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可燃爆粉尘专项大检查行动。“8·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当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守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尽一切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安全。8月3日上午,市安委会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就吸取高雄、昆山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动员,市安监局根据市安委会“八打八治”文件精神,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3日下午,陈炳荣副秘书长带领安监、经信、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突击检查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8月14日,市安监局举办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专题讲座,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中介机构技术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讲座。8月22日,市安监局组织市、县(区)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可燃爆粉尘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粉尘防爆安全讲座。8月27日,市安监局及时印发《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及有关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总局68号令。9月1日至5日,市安监局由局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分赴12个县(市)区和26家涉尘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166项,责令停产停业整改12家。
据统计,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可燃爆粉尘企业778家,其中金属粉尘287家,非金属粉尘491家。共组织检查组192个,参加检查人员668人次,检查企业792家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773项,已整改安全隐患1485项,责令停产停业整改62家,关闭企业14家,行政处罚10家。通过专项治理,基本摸清了全市可燃爆粉尘企业分布、种类和特点,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绝大多数涉尘企业认识到粉尘爆炸的危害性,为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还未能整改的,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提高可燃爆粉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