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安委会有关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嘉兴认真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全市辖区内嘉兴港区为国家级危化品重点县,平湖市、海盐县为省级危化品重点县,南湖区为市级危化品重点县,嘉善县、海宁市、桐乡市为涉化县(涉及化工集聚区的县)。
一、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目标。到2016年,重点县和涉化县全面完成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全面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实现产业集聚,重点县80%以上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涉化县60%以上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化工园区(集聚区)力争全面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过程管理自动化、运行监控信息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嘉兴港区要于2015年底前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一是各重点县、涉化县应结合经济发展特色、化工行业特点和近期发展重点,充分考虑园区公用设施等保障因素,全面评估区域安全风险,科学制订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明确招商选资应鼓励、限制和禁入的化工工艺、生产规模、落地区块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与园区相匹配的应急救援设施、避难场所、防灾设施及个人防护设施;二是积极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和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一般控制区的防护等级,通过采取不同的封闭监控管理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逐步关停、淘汰不符合搬迁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关闭园区内不符合规划的非化工企业。三是各重点县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尽量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化工企业管理经历的分管领导,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发挥专家智力支持。
三、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环节。一是明确全市辖区内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须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突出企业现场安全条件评审考核权重;各重点县、涉化县应培育1-2家安全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作为样板企业进行经验推广;二是涉及“两重点”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应完成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完善监控措施,新改扩建项目应按照浙安监管危化〔2013〕135号要求开展HAZOP分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应按要求完成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工作,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设施应于12月底前完成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液体物料采用管道输送方式,严禁采用压缩空气或真空的方式抽压易燃易爆物料;积极推进非常温、非常压反应物料投放采用管道化、自动化生产作业方式,严禁使用非金属塑料软管输送易燃易爆介质;四是强化试生产开停车过程、生产要素变更过程、危化品储运过程(含管道输送)、外来施工队伍施工过程等四个过程管理,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八项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规范,突出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和过程监督。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一是各重点县、涉化县应急预案应与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相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应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并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不断增强政府和企业的应急保障能力;二是嘉兴港区应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中心在先期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反应、应急联动、辅助决策等方面作用,加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和周边企业联防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平湖独山港工业区石化产业园应认真开展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针对区域化工企业不断落户、安全风险不断上升情形,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和早规划、早推进、早落实的要求,建立园区一体化应急响应保障中心。
五、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市安委办成立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干部定点联系重点县制度,指导、服务各重点县、涉化县攻坚工作;积极帮助指导重点县争取省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资金,协调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进度,协调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为重点县提供智力支持,争取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资源支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建立专题协调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