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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15 , 点击数: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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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紧贴工伤伤残职工的实际生活需求,我市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一是新增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在原31项配置项目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假耳、假鼻、全口(半口)假牙以及长期卧床重度伤残者使用的防褥疮床垫等实用项目。二是大幅提高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限额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调整后的费用限额提高幅度明显,如髋离断假肢项目从原来的13000元限额标准调整到目前的30000元标准,提高了1.3倍。据统计,在全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中,限额标准提高幅度超过30%-50%的有16项,超过60%-100%的有9项,超过130%-200%的有4项。
本次调整是我市继2008年以来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的最新调整,将为全市工伤伤残职工带来具体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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