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四步骤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4-10-27 , 点击数:1299
宁海县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安全。从9月份以来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12家,发现安全隐患25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立案查处1家,经济处罚30000元。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化学品罐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化学品罐区地址、数量、罐容、储存品种及是否正规设计、是否安装控制系统、是否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培训在先,提升意识。配合整治行动,县安监局做好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企业人员分期参加市局组织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培训,通过培训,使化学品罐区企业了解国家有关化学品罐区标准规范,解决企业在整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
三是企业自查,隐患自纠。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找罐区监测监控设施、生产运行管理、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源头管控措施、隐患整治力度等方面的问题,对查出的隐患要求逐项落实整改,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
四是严查狠打,杜绝违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安监局加大检查力度,深入辖区内化学品罐区企业,对化学品罐区的监测监控设施、生产运行管理、罐区设计、尾气处理系统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确保罐区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