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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 严禁带火种进林场

发布日期:2014-11-04 , 点击数: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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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0月30日发布信息,从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市林业部门提醒市民,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未经授权单位批准进行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

  “由于今冬气温总体会偏高,降雨可能偏少,林区会处于干燥状态,所以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同期偏高或显著偏高,具备发生森林大火的气候条件。”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分析。

  来自市林业局的信息显示,2013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受害森林面积7.57公顷。按照往年火情,监督检查不到位、野外火源控制不严,人为火患仍是发生火警、火灾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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