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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发放液氨使用治理补助资金145万元

发布日期:2014-11-24 , 点击数: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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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宁海县安排200余万元用于治理工作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分三批发放专项资金共145万元到有关企业。 
        根据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整改的具体情况,宁海县加大政策扶持,对按期关闭的合法企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冷库的库容量计算,库容量小于300吨的,补助15万元;库容量300吨至600吨的,补助30万元;库容量大于600吨的,补助50万元;对涉及灰铸铁阀门更换及压力管道改造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
        通过补助资金的发放,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大大提高了企业隐患整改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管理水平。目前,专项治理的各项隐患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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