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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4-11-28 , 点击数: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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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宁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的安全和稳定,进一步消除各油库、加油站(点、船)安全隐患,自8月份起,市贸易局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宁波所属县市区成品油市场安全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宁波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经营。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我局成立了宁波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成品油和安全工作的两位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协会会长担任,组员由各县(市)区商务局职能部门科长组成。下发了《关于开展宁波市油库及加油站(点、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甬贸局消〔2014〕23号)、《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供油活动的通知》(甬贸局消〔2014〕24号)和《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贸易局关于进一步严控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的通知》(甬公通字〔2014〕122号)等文件,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就检查方法、职责分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注意事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实际,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安全生产、消防设备、制度落实、证照管理、无证经营网点、散装汽油、对“三无”船舶供油等是否规范等开展全面检查。

  二、注重学习,严格检查

  这期间,各县(市)区商务局对辖区内的油库、加油站(点、船)负责人集中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安监部门同志和中石化专业老师专门对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成品油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作了辅导,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培训使广大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和学法守法重要性,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了加油站(点、船)经营。

  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月15日至9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通过自查,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纠。

  第二阶段从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对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作进一步指导督促,要求企业整改。

  第三阶段从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对口互查、市贸易局组织抽查。

  到目前为止,已按计划完成了全部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做到四个“全覆盖”,即:行政区域全覆盖,所有制形式全覆盖,城区、乡镇、高速公路、省道国道、水域等各个分布区域全覆盖,油库、加油站、加油点、水上加油船等各种经营形式全覆盖。

  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市)区商务局主动联合当地市场监督、安监、消防、质检、海洋与渔业、海事、消防等相关7个部门和镇乡(街道)单位等部门,取得他们支持,开展综合检查。同时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作用,在检查中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三、突出重点,多项结合。

  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同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散装汽油购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一打三整治”打击非法供油监管等工作一并进行检查,取得有效贯彻和落实。着重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安全运营、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通道、销售散装汽油登记信息、加油站视频监控安装情况、向船舶供油核实记录制度等进行了检查。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商务局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基层商务局同志都是开着私家车前去检查,合理安排线路,尽量回单位吃饭,碰到路途远的,也是简单吃点工作餐,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和麻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第23号令)、《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和《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甬贸局消〔2014〕2号)文件精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一般都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2天整改落实,并组织“回头”检查,从而有效的规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经营和管理。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从检查情况看,中石油、中石化企业为成品油供应主渠道,总体经营规范,证照齐全,制度完善,设备完好,诚信经营,信誉良好,市场运营健康规范,杜绝了违规经营。但民营加油站、点仍存在一些问题:

  1、设施较简陋,环境相对较差;个别消防器材过期,灭火器配备数量偏少;灭火器检查、登记不够及时;消防沙池小,存沙少。

  2、安全档案台帐记录(日查、周查、卸油、员工三级教育等)不够齐全,

  3、在贯彻落实宁波市打击非法供油活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够理想,对 “三无”船舶打击的实际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给商务部门带来了管控难度和压力。

  以上问题,将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点,我们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与企业的经营许可,年检年审相挂钩,督促企业增强安全隐患整改意识,营造出良好安全的经营环境。


  宁波市贸易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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