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继续按照我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各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通报所在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督促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对道路交通、火灾等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二是推动区域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以全省重点区域火灾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为楔入点,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总结推广温岭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跟踪指导36个县(市、区)、39个区域性火灾隐患乡镇(街道)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并实施工作督导,及时宣扬推广成功经验。
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借鉴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经验,积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在相关行业领域试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加快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摸底和定期更新制度,完善部门间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进一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合力,切实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