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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余姚建筑工地塔吊倒塌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1-05 , 点击数: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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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5日15时30分,余姚市兰江街道三凤雅苑施工现场一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折弯,造成3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宁波市委书记、市长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切实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加防范,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接到事故报告后,宁波安监局派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余姚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公安、建设、安监、卫生等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因气象恶劣等原因,至16日8时救援工作结束,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当前处于冬季施工期,年末将至,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结合当前工程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塔吊倒塌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督促建设、交通、市政、水利等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前,建设单位要认真查验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是否齐全,要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制度;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要定期检测,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建立技术管理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等必须完好可靠;承包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突出重点开展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建筑起重机械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要引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细化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分类和梳理,切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塔吊倒塌事故的应急预案 

各地要认真研究施工现场塔吊倒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指导施工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塔吊倒塌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结合工程特点,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各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 

五、继续深入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各地要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尤其是外来工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此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涉及起重机械使用的企业。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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