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是国家颁布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的真实原委,但是,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其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能否满足国家法定条件,有多少可信价值,很值得我们斟酌和掂量。
最近,单位通过网上发包、议标、竞标、综合评审,将综合服务中心亮化工程进行了外委。外委给一家具备从业资质、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装修企业,并且承包企业还为我们提供了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工程发包后,作为企业安监人员,自己总算松了一口气,自认为把一项工程外委给一家具有法人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的企业,比较放心,但是,现实情况有时与我们预想的相差甚远。该工程由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于1月23日开工。
起初,我们没有在意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也没有过问他们有几个人,用的是什么设备,需要遵循哪些安全规程等等。
1月27日下午下班时,作为发包方,笔者在单位楼前对他们使用的升降平台、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观察,发现了三个可疑之处。一是高空作业人员在升降平台上工作不系安全带和不佩戴安全帽帽;二是施工场地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而是自己一个人蹲在小平房内休息;三是施工场地没有围栏,仅购置了一些丝带做警示。
为了制止他们违章作业,笔者当即在小平房内找见现场管理人员把现场存在的违章行为进行了口头告知,要求他们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施工场地设围栏。
28日,笔者又随即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又查处了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施工场地围栏没有设置;二是升降平台平衡石裸露在外,并有断裂现象;三是工作人员没有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四是每班工作之前没有检查记录;五是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安全施工情况检查记录。
通过检查,笔者深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与国家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差甚远,就拿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一事,本是一个常识问题,可是就是在这样一个正规企业,也犯同样的错误。另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而是躲在一个小平房内休息,反映了一个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监督不到位问题。如果是这样的状况,国家就不应该给这样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许可后企业的监督管理已成为安全生产许可的一个关键问题。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有多少可信价值,很值得我们去斟酌,去掂量,去组织人员现场考察他们能否满足国家的法定条件。如果存在弄虚作假,存在安全设施不齐全,投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纪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监管部门就应该随即发现,随即取消其许可证,使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到名副其实,代表一个单位真实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