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宁波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鹏飞,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得军带领相关处室领导到宁海调研安全生产阳光执法工作。
宁海县安监局局长陈剑波详细汇报了该局在推行安全生产行政阳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该局自2013年起,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三化”制度的探索和实践,以完善制度建设入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实现“三化”,即行政裁量规范化、权力制衡化和案件审结公开化,最大限度挤压“权力寻租”空间,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实施以来,已开门审结安全生产行政案件20多件,其中9件案件在审理中采纳了监督员合理建议10多条,并有4件案件处罚结果进行适当调整。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率高达100%,案件结案起数同比提高10.1%,且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信访案件,对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预防职务犯罪和规范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调研中,吕鹏飞、郑得军等充分肯定宁海县安监局的阳光执法实践探索取得的成效,并对目前探索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共同商讨解决方式方法。同时,市安监局领导就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宁海县安监局成立攻坚小组,集中力量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在广泛征求公检法、纪委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综合考量公平公正和行政效能等各方面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以执法公开为重点,加大社会参与监督力度,切实做好“阳光执法”这篇文章,提升安监部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