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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安全生产专家咨询费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3-13 , 点击数: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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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宁波市安监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安监局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家咨询费用发放标准、工作原则和办理程序。
         一、明确了工作原则。《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发放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先审批后使用,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
        二、提高发放标准。《办法》将专家费由原先的每人每天300元分别提高到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省级以上专家为6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为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如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工程师等)为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为300元/人.天。
         三、明确了发放程序。《办法》规定聘请专家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前,相关处室应填写咨询费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活动结束填写咨询费发放表,经局领导审批后发放。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并由局财务打入专家个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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