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宁波市安监局部署2015年工作
3月12日,宁波市召开全市安监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市安监局领导班子、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局长、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市安全生产协会、安科院宁波分院、宁波安全工程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安监局副书记、副局长刘平主持会议。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国梁就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党委政府参谋,重点解决五个问题。二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精准发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五要狠抓内部机制建设,进一步凝聚队伍的意志和战斗力。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吕鹏飞传达省安监局局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就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有关要求,总结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 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015年市安监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市委9号文件为主线,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安,强化治理整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加大执法监督、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个一律”和事故查处“四不放过”措施。开展事故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强化“四不两直”监督检查。
开展法制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等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宣传平台,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问责结果的曝光力度,建立完善典型案件、事故案例的公告、通报和警示制度,促使监管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进一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要求、事故责任和非法违法的危害性,提高安全法制意识,推动形成依法治安的强大舆论氛围。
深化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作用和协助执法作用。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
二、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推进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能划转,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到位。改革安全生产“三项人员”考核培训体制,建立考试中心,建成一批县(市)区考点。推动开发(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四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党委政府及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探索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法制化途径,努力消除监管盲点。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尽职免责”的责任机制。推动重点监管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同时担责;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配齐配强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点评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综合监管机制,督促指导专业安委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建立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叠加式”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
推进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以风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提供隐患排查、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区域协作组织建设。加强中介服务规范与信用管理,探索建立责任机制。着力推进安科院宁波分院、宁波安全工程学院建设。探索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重大事故风险
强化风险分析预控。全面评估安全风险,系统梳理各地、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与薄弱环节,精准提出对策措施,分门别类、分行业分地区开展督办。以整治提升“低小散”块状行业深化“腾笼换鸟”为契机,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系统整治一至两个“低散差乱”产业和区域。推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试点经验,以点带面、扩大成果。推动化工园区封闭式管理。结合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危化、冶金等工业企业推进企业风险预警机制,扎实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健全隐患抄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县、乡政府建立健全重点隐患挂牌整治和社会公示制度。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两企业以及劳动密集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提升危化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危化重点县”、“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行动。协调督促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开展规划评估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及专项规划评估,编制“十三五”规划。
推进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积极纳入当地政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力争年内网格化达标60%以上。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规范化建设,巩固建设成果,实现全覆盖。
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降级、处罚、撤销资格等措施,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主营收入500万以上规下企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标准化岗位达标示范班组建设试点成果。推动落实诚信激励约束政策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探索主营收入500万以上规下企业诚信管理机制。不断总结完善融合推进标准化与诚信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促进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
强化安全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文化广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继续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拓展微平台宣传广度,加大隐患和事故案例曝光警示教育力度;积极发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作用。
强化安全培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确保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探索分级分类培训教育机制,推广“依托中介提高质量”的安全培训经验;严格“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加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教育,开展企业培训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化工过程安全研讨会暨化工安全技术与装备展览会”。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应急管理办法、预案实施细则,及时修订重特大事故等政府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质量和备案率。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应急资源普查,规范企业应急救援联动队伍管理,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技能大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智慧安监”应用,实现市、县、乡三级一体化“全覆盖”。承办好以信息化为主题的全国副省级城市安监局长联席工作会议。继续做好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的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五、狠抓作风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党纪政纪刚性约束。重视培树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工作氛围。
加强能力建设。继续将安全发展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列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综合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负责人轮训,充分利用“安全大讲堂”平台,开展多主题学习教育。继续通过网上学习、专题培训、挂职锻炼、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安监队伍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