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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成立8个专业安委会 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发布日期:2015-05-11 , 点击数: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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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日前,镇海区编制了《关于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去年,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结合我区实际,区安监局起草了关于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包括了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建设交通、商贸、工业企业、农旅、教文卫和特种设备等8个专业安委会。每个专业委安会由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两部分组成。人员主要由分管副区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分为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共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制定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参与全区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部署打非治违、应急救援和全员培训等。个性部分根据各个专业安委会的监管特点,对各行业(领域)监管重点和薄弱环节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此次专业安委会编制工作,区安监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专业安委会送审稿,并依次通过了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特别是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中,采用网上直播形式,列席的网民代表积极进言,提出“要细化、明确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要尽快建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等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区安监局将积极吸纳意见和建议,着手编制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并召开由8个专业安委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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