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执法年度计划,落实监察职责。进一步明确执法监察机构与其他内设部门的执法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月份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及检查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进执法行动。
2、大力开展执法行动,严格惩治违法非法行为。根据实际,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行业区域重点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等专项执法行动。
3、扩大执法监察范围,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劳动防护用品配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4、提高委托执法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执法效能。继续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委托,继续加大对执法监察技术装备的投入,指导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逐步形成执法系统性、网格化。
5、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执行《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意见》规定。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质量和效率。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6、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市负责培训县、乡两级执法监察人员,县负责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制。不定期召开各类执法监察工作分析会,通过典型案例评析,实际问题研讨,现场观摩,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7、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质量。要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标准,开展执法监察和委托执法检查考评。
8、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察合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和市、县、乡镇三级纵向联合行动机制;积极做好“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
9、广泛开展执法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充公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的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10、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安监队伍形象。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确保执法监察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