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工贸行业相继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较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影响十分恶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着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素质,从而减少和控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7月下旬)
对本地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开展业务培训
1.组织、部署本辖区内有关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8月至9月)。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过程中,增加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知识的课程(长期)。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至10月)
1.有关工贸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工贸企业要于2012年9月底前将本单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2.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有关工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抽查和全面总结(11月至12月)
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2年11月17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局综合处。国家局、省局视情将对各地有限空间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原因,有限空间内的检查维修工作增多,现又正值夏季,有毒有害气体更易挥发,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同类事故教训,剖析此类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企业、到岗位、到职工,全力扭转目前有限空间事故多发的局面。
(二)严格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前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三)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的作用,通过事故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四)加强安全监管,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各地在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过程,要加强对易产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作业场所和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强化事故的警示作用,以事故教训推动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跟踪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真正做到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