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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督促市地政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发布日期:2015-10-08 , 点击数: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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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了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暗访督查情况。指出,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大舟制衣有限公司、绍兴市绍兴东元化纤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隐患整改措施不实,整改进度缓慢等原因被国务院安委办通报。

    对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李强省长亲自作出“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整改”的批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文件精神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9月22日,省安委办聚焦问题,分别对嘉兴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当地政府督促平湖市大舟制衣有限公司、绍兴市绍兴东元化纤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和盲点。

    浙江省安委办同时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从重处置;对火灾隐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要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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