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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分步推进 “三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5-10-23 , 点击数: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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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强化综合治理分类分步推进 “三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自10月中旬起,宁海县县委、县政府牵头,在全县部署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简称“三车”)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三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历史遗留问题。
        此次整治重点突出城区的“三车”治理,整治范围北至平安大道,东至兴海路,西至兴宁北路、兴宁中路、外环西路、山河路、环城西路、西郊路,南至徐霞客大道、跃龙山路环线范围内的县城中心城区,以及火车站附近区域。
        “三车”综合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在保障车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适时适度、分步推进。综合整治分为政策宣传、集中整治、巩固规范三个阶段,具体实施分类分步骤有序推进:
         一是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行动。10月20日至11月10日,符合补偿、补助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上交需回收的车辆,凭有效凭证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补助。12月16日起,禁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禁止无牌无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禁止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是11月11日开始,实施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11月11日至12月15日,符合补偿条件的人力三轮车车主,上交需回收的车辆,凭有效凭证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12月16日起,禁止人力三轮车营运;禁止无牌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进一步规范市政、环卫作业等人力三轮车管理。
        三是12月16日开始,实施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禁止机动三轮车(除物流、市政、环卫作业等机动三轮车外)营运;禁止商家销售不符合国际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对物流、市政、环卫作业等机动三轮车的车型、外观、标识进行规范,并实行限时通行。2016年4月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除物流、市政、环卫作业等机动三轮车外)在限行区上路行驶。
         通过整治,将切实解决重点区域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问题,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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