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要“明”。制定完善 “受理、登记、报告、办理、答复、反馈”一系列程序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落实专人受理,每个环节均做到有专人、有内容、有落实、有签字、有责任,流程步骤清晰。
二、受理查证“快”。 接到来电来访举报后第一时间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转交承办科室接办处理,承办科室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绝不拖延,确保所有举报案件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反馈和答复。
三、处理回复“清”。调查处理过程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并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努力做到不留后遗症。结案后,对调查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将处理结果清楚明白地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四、事后保密“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一律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