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厂区职工应恪守“11个不准”即: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