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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监局切实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服务

发布日期:2015-12-21 , 点击数: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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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省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在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宣教〔2015〕37号)的工作部署认真加以贯彻落实,通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巩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职业卫生健康权益,不断改善农民工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为主要抓手,强化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好农民工岗前安全准入关口。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技能培训内容。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安监系统共培训农民工389万余人次。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讲座、职业健康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舆论氛围。

    三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检查,督促企业给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四是督促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工安全生产权益的用工行为。

    五是开展重点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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