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明确新安法宣贯重点。2014年10月31日,区安委办和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仑安办〔2015〕),在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巡回演讲、系列宣传、媒体专题报道、广场宣传咨询日、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布置安排,要求做到明确一个意义、突出两个重点、注重三个到位、调动四个积极性,确保新安法学习宣传贯彻有声有色开展。4月3日印发《2015年北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配套措施,多形式、全方位、系统宣传阐释新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背景、目的和内容;借助各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定的宣传培训。
二、层层落实,加强新安法的培训学习。一是邀请、参与上级单位领导讲授。2014年10月14日,邀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刘铁民对全区区管、部管干部进行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11月20日,邀请市安监局张仁义处长面向全区街道(镇)安监科全体工作人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科室的科长、联络员和区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等80余人,对新安法作了细致解读;各街道(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也积极利用各级视频会议、季度安全生产例会或专题组织宣贯会等机会,组织新安法学习。二是区安监局领导开展巡回宣讲。区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等局领导受邀在各街道(镇)及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上开展宣讲,从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对比入手,围绕安全生产法修订的必要性、安全生产事故实例以及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主要条款等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说,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法律条文,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实例,让在场人员认识到“一岗双责”的重要性,意识到以人为本是安全生产的核心。三是围绕新安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为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各街道(镇)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利用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新安法宣教,授课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事故致因理论与事故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现场急救与逃生事故案例等知识,并于课后安排了取证考试,共计培训上万人。
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新安法专题宣传。一是进行网站、媒体宣传。在区安监局网站上以大篇幅对安全生产法全文、十大亮点、强化的十项法律规定、建立的十项法律制度、增加完善的十五项法律规定进行将专项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法规标准全文在局网站上公开,方便各单位及时查阅相关条款,确保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在《北仑新区时刊》等平面媒体开展专题报导,全面宣传安法的亮点等,提高新安法社会认知度;6月3日,在《北仑新区时刊》刊登一期《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专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掀起“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学法用法高潮,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二是进行现场宣传。各部门、街道(镇)等单位在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主动向经营户发放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宣传资料、组织辖区安全宣传志愿者举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现场咨询活动等,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6月3日上午,北仑区“安全生产月”咨询体验日活动在曼哈顿商业广场举行,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供电局、区国土分局等14个部门就安全生产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解答,并向市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千余份。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街道(镇)、有关部门也分别举办了相应的咨询体验日活动119次,发放宣传资料19680份。
四、严格执法,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吸取今年全国各地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针对性、重点性检查,将专项检查与试生产企业日常检查相结合。春节前后,在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大排查中,安监窗口高度配合,高效行动,全面摸底,排查隐患;对处于试生产期间的危化企业和处于基建期的矿山企业,行政审批科执法人员高频次到访,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高标准严格要求,推进高危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更深层次、更专业地查找全区危化品企业、加油站等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在各自行业(领域)、辖区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叮嘱员工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万无一失。
五、设身处地,帮助解决新安法落实与企业实际生产的衔接问题。区安监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事项的实施主体和内容发生了改变,而相应的专项法规尚未修订,在具体行政审批中难以把握审批与监管之间的度,如原由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改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为了更好地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我局行政审批科与市局行政审批处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与沟通,保证既避免政府过度干预行政审批,又依法实施监督核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效衔接、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