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蒲小波
公共交通事关民众福利安全,关注并维护公交驾驶员身心健康,是“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公交企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公交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突患疾病后用生命践行责任的事件被频繁报道,出现了“最美司机”的称呼,但因驾驶员患病而造成惨剧的事件也可见一斑,给驾驶员自身、公交企业以及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和负面影响。最美司机固然可敬,但当今社会以及公交企业更需要的还是“健康司机”。公交企业作为公交驾驶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职工身心健康,进而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安全。本文就宁波公交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及监护工作进行分析,并结合生产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完善企业健康监护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驾驶员身心健康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稳定发展。
一、公交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
公交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承载者,公交驾驶员的健康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国家法律法规对驾驶作业人员提出了特殊的健康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3号令》(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城市公交车驾驶证的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身心健康条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更是对职业驾驶员做出了职业禁忌证的要求。所谓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时,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精神病等疾病都被例入驾驶职业的职业禁忌证。同时,近年来,上海、长沙、南京等地多次出现公交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突患疾病甚至猝死的事件,宁波公交在2009年以前也曾发生过,这些都让公交企业甚至全社会对公交驾驶员的身心健康表示堪忧。据统计,目前公交驾驶员队伍中高血脂、高血糖、甲状腺等问题较为普遍,为进一步了解其身心健康状况,笔者于近期对宁波公交驾驶员进行了健康状况问卷调查。
本次健康状况问卷调查随机抽取了986名驾驶员,回收有效问卷935份,占目前驾驶员总人数的23.1%。调查内容包括驾驶员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突发疾病时的应急处置、自我保健意识评价等。同时本文也分析了年龄因素对身心健康的影响,进而分析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一)健康状况自我评价
从表1可以看出,有63.5%的驾驶员认为自己处于亚健康状态,有8.9%的驾驶员认为自身健康较差或很差,只有27.5%的驾驶员认为自己很健康。同时,在健康状况方面,驾驶员对心理方面的困扰高于身体方面的,分别占比60.1%、39.9%,也有37.8%的驾驶员认为自己可能患有自己都不知情的疾病。在问及“运营中是否有过不舒服经历”中,有31.1%的驾驶员表示有过此类经历,近三分之一。而在自我保健意识方面,32.1%的驾驶员表示对自我身心健康十分关注,大部分人表示是偶尔关注,也有6.4%的人表示几乎不关注。
表1 驾驶员自我身心健康状况评价
序号 |
内容 |
选项 |
人数 |
百分比 |
1 |
针对近期身心健康状况的自我感觉 |
很差 |
19 |
2.0% |
较差 |
64 |
6.9% |
||
亚健康 |
591 |
63.5% |
||
很健康 |
256 |
27.5% |
||
2 |
近期对健康方面困扰比较大的是 |
身体上 |
313 |
39.9% |
心理上 |
472 |
60.1% |
||
3 |
是否认为患有自己不知情的疾病 |
有 |
334 |
37.8% |
没有 |
550 |
62.2% |
||
4 |
运营中是否有过不舒服经历 |
没有 |
637 |
68.9% |
有 |
287 |
31.1% |
||
5 |
是否有锻炼身体、关注保健 |
十分关注 |
297 |
32.1% |
偶尔关注 |
569 |
61.5% |
||
几乎不关注 |
59 |
6.4% |
从调查分析大致可以看出,驾驶员对自我身心健康状况评价不高,对心理困扰的疏导需求较大,行车过程中疾病对安全的影响也有所呈现,近三分之一的人在行车过程中有过身心难受的经历,驾驶员的自我保健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置状况
具体内容见表2。在运营过程中表示有过不舒服经历的驾驶员,问及其“感觉难受后,是否有靠边停车、确认身体状况”时,有53.6%的驾驶员表示没有靠边停车。在问及所有驾驶员“假设在运营中感觉难受时会如何处置中”,只有16.7的驾驶员表示会继续运营,83.3%的驾驶员表示会靠边停车。
表2 驾驶员对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置方式
序号 |
内容 |
选项 |
人数 |
百分比 |
1 |
感觉很难受时,是否有靠边停车,确认身体状况 |
有 |
123 |
46.4% |
没有 |
142 |
53.6% |
||
2 |
假设运营中突发大冒冷汗、头晕,会采取什么措施 |
感觉不会出问题,忍着继续运营 |
70 |
7.6% |
担心会出问题,但还是忍着继续运营 |
84 |
9.1% |
||
靠边停车休息 |
160 |
17.4% |
||
靠边停车,上报单位 |
594 |
64.5% |
||
其它 |
13 |
1.4% |
||
3 |
若自身疾病对安全行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是否会主动上报 |
不会 |
70 |
7.8% |
会 |
826 |
92.2% |
||
4 |
对职业禁忌症的了解 |
一点不了解 |
209 |
23.1% |
知道一些 |
649 |
71.6% |
||
十分了解 |
48 |
5.3% |
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在假设情境中,驾驶员对突发疾病时应该采取怎样的应急处置认知很准确,应该靠边停车休息或上报单位,总之应该是要确认好身体状况。但从实际经历的驾驶员反映中可以看出,在实际情境中,因考虑到其他因素,一半以上的驾驶员在突发疾病时并没有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方式,认知和行为间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在问及“若自身疾病严重影响运营安全时,是否会主动上报”中,大部分的人表示会主动上报,只有7.8%的人表示因担心被开除、单位制度多等为由,拒绝主动上报。但在问及驾驶员对驾驶职业禁忌证的了解时,只有5.3%的人表示十分了解,23.1%的人表示一点不了解,从其对禁忌证的举例情况来看,大部分人对“什么样的情况不能开公交车”确实不了解。两者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驾驶员认为疾病会对安全产生影响,但具体影响有多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也对哪些疾病对安全有严重影响、如何影响的相关知识了解不够,风险危机意识不强,导致普遍出现“有病但不重视、不上报”的现象。
(三)年龄因素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截止4月30日,企业共有驾驶员4055名,其年龄结构分布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当前企业驾驶员队伍的年龄分布基本是正态分布,31至45岁是主力军,31至35岁、36至40岁、41至45岁三个年龄段分布大致相同,均占25%左右,其总和占据了驾驶员总数的76.4%。其次是30岁以下占13.5%,46岁以上占10.1%,其中50岁以上的占1.8%。
从整体情况来看,自2010年始企业大量招收新驾驶员后,驾驶员队伍“老龄化”现象不是很明显,50岁以上的驾驶员总数不多,但老龄化现象还是不能忽视。随着年龄的增长,视力减退、反应速度降低,三高、心源性疾病等普遍存在,高龄驾驶员对身体的困扰也就较大,相反,年轻驾驶员则对心理的困扰较大,此次调查也对这一现状提供了数据支持。总体来看,驾驶员对心理的困扰较大(60.1%),但相比较而言,45岁以下驾驶员中,61.8%的驾驶员表示对心理的困扰要高于对身体的困扰,而45岁以上的驾驶员中,58.9%的驾驶员则表示对身体的困扰要高于对心理的困扰。由此可以反映出,身体疾病对高龄驾驶员的影响。
同时,通过分析事故发生年龄段,也可以看出身心健康对安全的影响。本文中的事故统计时间是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0日。表3呈现了驾驶员队伍年龄结构分布及事故发生年龄段,通
表3 驾驶员队伍年龄结构分布及事故分析
年龄 |
驾驶员比例 |
事故比例 |
事故比例与人数比例差 |
25岁以下 |
3.5% |
4.7% |
1.2% |
26-30岁 |
10.0% |
12.4% |
2.4% |
31-35岁 |
25.9% |
29.8% |
3.9% |
36-40岁 |
26.9% |
27.3% |
0.4% |
41-45岁 |
23.6% |
19.3% |
-4.4% |
46-50岁 |
8.3% |
5.0% |
-3.3% |
51-55岁 |
1.4% |
1.2% |
-0.2% |
56岁以上 |
0.4% |
0.3% |
-0.2% |
过分析各年龄段的事故比例与人数比例之差,可以发现事故易发驾驶员的年龄分布。其中,40岁以下驾驶员的事故发生比例都要高于其人数比例,属事故易发人群,尤其是26至35岁的驾驶员;而41岁以上的驾驶员,其事故发生比例要低于其人数比例,相对来说事故不易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比例差越来越小。这一结果表明,41岁以上的驾驶员,在经验、技能等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因素对安全的影响逐步显现。而40岁以下的驾驶员,则因技能、经验不足,以及心理素质不佳等因素,造成事故易发。
但应引起注意的是,年龄因素与职业禁忌证间没有发现必然的规律。本文通过网络查阅近两年媒体报道的公交驾驶员运营中突发疾病的案例,2013年至今,共发现15起,其中1起与精神类疾病有关(车祸致人死亡),4起与脑部疾病有关(1起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3起与心脏类疾病有关(1起连撞11车),4起与天气有关(主要为春季天气变化导致疾病和夏季闷热导致疾病发生)。这些案例中的驾驶员年龄分布很广,在年龄因素上没有显著特征。同时,职业禁忌证中除了视力、听力等随着年龄增长容易发生质变外,高血压、心脏病人群也逐步年轻化,而癫痫、癔病及其他精神病的发生虽然和年龄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是“不同的年龄段可发生不同的精神疾病”的关系。因精神疾病都有一定的潜伏期,若患上了精神疾病,其发病时间也多发于青壮年期,即30岁左右。综上所述,企业对驾驶员队伍身心健康应进行差异性监护,但全员、全年龄段的都应十分重视。
二、企业身心健康监护工作现状及对策
企业开展身心健康监护工作的目的是便于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及时识别高危人群,跟踪观察职工身心健康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目标干预,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最终确保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既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现结合生产实际,简要介绍企业关于驾驶员身心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现状提出改善措施。
(一) 严把岗前筛选关,严格准入机制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对职业驾驶员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深视力、暗适应等,也包括岗前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如心脏病、癫痫、精神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毒等。同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于2012年6月1日施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对违法规定的企业追究法律责任,如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责任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严格岗前体检制、把好源头关,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
目前,企业在正式招入驾驶员前,会经过政审、岗前体检等程序,有违法犯罪前科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将不被录用。建议企业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当前岗前检查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将危害安全的疾病例入必检项目。因癫痫、精神病、眩晕症、癔病等很难通过医学检查进行确诊,建议在岗前检查中增加病史询问,重点询问上述难以通过医学手段检查出的疾病病史,以及长期服用精神药品史。同时,在驾驶员正式招入前,告知其职业驾驶员的职业禁忌证,即哪些情况不能驾驶公交车,要求其如实告知,并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要求其签字确认自己没有患有职业禁忌证,若故意隐瞒,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是因隐瞒而造成工作伤害和企业损失时,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企业将保留法律追诉权力。此外,建议在驾驶员正式招入前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通过填写SCL-90、生活事件评估量表或进行投射测验方式,帮助企业了解其性格特点、心理健康水平,为以后对“人”的日常管理中提供基础信息,在必要时,也可作为驾驶员是否招入的参考标准之一。
(二)规范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也对职业驾驶员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提出要求,包括检查内容和职业禁忌证,同时要求大型车及营运性职业驾驶员的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
目前,企业对在册职工的健康检查实行“大小年”制。建议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也对体检项目进行适当调整,规范检查对安全行车产生重要影响的疾病;增加胸部CT和腰颈椎侧位片项目;增加精神病等疾病病史询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沟通协商,帮助其进一步了解职业驾驶员工作特性,对影响安全行车的疾病检查项目提供专业意见,并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关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企业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职责,提高健康检查成效,并于检查结束后除提供个体体检报告外,也给企业提供健康检查总结评估报告,包括发现的职业禁忌证、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驾驶员队伍的整体健康水平。此外,建议企业加强对个人健康体检报告的分析总结,通过全面汇总分析,也全面了解职工队伍的健康水平,如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疾病人数比例,以及监督患病人员及时复查、按时吃药,并对患有严重影响安全的疾病人员及时调离驾驶岗位;同时建立一人一档身心健康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加强对职工身心健康的跟踪管理,也为基层管理人员提供基础信息。因涉及到个人隐私,建议对健康档案设置一定的查看权限。针对目前在册职工,应进一步采取措施让其自我报告是否患有精神病等难以检查出的疾病,若故意隐瞒,企业将保留法律追诉权力。
(三)改善工作环境,强化关怀关爱
查阅网上信息,发现媒体对公交驾驶员这一职业的评价大多是“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压力大、生活严重不规律、社会地位低、老龄化现象严重”等较为负面的评价,这与公交驾驶员职业的特殊性有关(民生行业,事关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也与公交驾驶员特殊的工作环境有关。针对这一现状,上海于2012年将公交驾驶员纳入特殊工种,试点公交驾驶员“提前退休”机制,即规定55周岁以上、身体条件不适宜继续承担驾驶工作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可以参照相关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河南省则于2012年推出“情绪假”,将情绪异常作为安全隐患,允许情绪异常的驾驶员享受“情绪假”。宁波公交也采取多项措施改善驾驶员工作环境,强化关怀关爱,如严格控制驾驶员工作时间,与其他城市或公交企业相比,劳动强度要低;加大投入购置新车,改善车辆环境;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交驾驶员提前退休机制,驾驶员连续工作满15年的可申请提前5年退休;于2010年推出员工精神福利计划,在现场站建立舒心氧吧(19个),开展情绪管理活动,通过视频教室、讲座等方式宣传身心理健康知识,提升驾驶员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和保健意识;持续创新亲情教育方式方法,家企共建维护职工健康;做好职工慰问走访工作,等等。
为促进相关措施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建议加强对舒心氧吧的监督管理,若条件允许将其纳入单位考核,并尽可能地增加舒心氧吧的建设量;加强对高龄驾驶员等身心健康不佳的驾驶员的关注关怀,必要情况下实施“强制健康关怀”,调离驾驶岗位。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驾驶员队伍的自我保健意识不是很强,关于疾病和安全的关系重视度不够、知识了解的也不够,党政工团在平时工作中,应加强身心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包括常见疾病治疗药物对安全的负面影响,并对年纪大的驾驶员和年纪轻的驾驶员区别对待,对年纪大的加强身体健康知识宣传,对年纪轻的则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基层管理人员在进行现场管理时,也应有所区别和针对性。
(四)强化风险危机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有些疾病的发生确实不受患病者的主观控制,突患疾病后的应急处置是否到位则直接影响事件后果。应急处置,不仅仅是在意识弥留之际一脚踩下刹车确保一车乘客的安全,更应该是在患病之初、身体开始有所不适之时,抱着对自己负责、对乘客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及时靠边停车、确认身体状况,而不是在不得不停的情况下才采取措施。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和实际案例,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对身体或心理状况的敏感性不强,感到不适后仍忍着运营的现象占一半以上。建议进一步分析驾驶员运营过程中身心不适时的心理活动,引导驾驶员“宁停三秒,也不要带病运营”的风险危机意识,并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标准和流程,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情绪签到系统或班组日温馨提示中的情绪签到,引导驾驶员准确表露自我身心健康状况,并对不佳人员及时关注疏导,必要时做出“暂停运营”措施。当前,企业对通过上述方式表露不佳的人员的处理还不够及时,一般在相关科室或部门上班后才能对情绪签到系统进行监督分析,建议通过技术手段完善情绪签到系统,并进一步规范“早送晚迎”机制,让“早送”值班人员及时发现情绪签到系统中表露身心不佳的驾驶员,以便及时做出处理。此外,调查结果显示,驾驶员患有相关疾病后,最有可能诉说或上报的对象是站务或路队人员,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驾驶员对站务或路队的信任度还是有待进一步提升,路队人员、站务人员对驾驶员身体语言的观察、理解和敏感度也应进一步提升,班组“一长二员”的工作成效应得到进一步体现。路队管理方式方法、班组建设模式以及站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驾驶员的健康监护工作成效有着重要影响,是企业健康监护工作乃至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对象,在日后的管理中应持续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