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到位一深入”确保春节旺季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
发布日期:2016-02-29 , 点击数:1844
2016年1月以来,河南、安徽、江西、贵州等地连续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确保春节旺季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我市通过“三到位一深入”,进一步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比减少7成,确保市民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一是宣传到位,进一步提高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坚持政府部门正面宣传,促进社会舆论良性互动,抢占新兴宣传媒体阵地,在报社、电视、网络、微博、微信、车站、公交车、地铁、旅游景点、大型商场电子屏等各种载体播放动漫片和标语;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利用进村入户走访等时机,通过有奖问答、发放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手机端发起“文明燃放,绿色春节”的倡议,据统计,86%的网友表示2016年春节不会燃放烟花爆竹,74%的网友对宁波春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表示支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燃放、少放烟花爆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是整治到位,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4月份开始,我市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开展专项整治,至2016年春节前,全市剩长期性烟花爆竹573家,同比减少了62%,季节性零售网点60家,同比减少了32%。通过集中整治,关闭注销了914家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建筑物安全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小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三是检查到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认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旺季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一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各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居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特别对城郊、乡村、边远地区和“三改一拆”地段,废弃、闲置的厂房、库房、院落、出租房等较为隐蔽、易被忽视的部位,开展了“拉网式”的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二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从2015年12月初起,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烟花爆竹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批发企业、零售网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市级六部门开展联合督查。1月26日-2月5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当地政府是否落实春节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同时,市安监局组织专门抽调危化、审批、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等处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在春节旺季,兵分四路对各地开展督查,在省市督查组检查的前提下,对批发企业检查做到“全覆盖”,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的源头管理。据统计,全市各地、各部门共计开展执法检查676次,209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整改隐患2132条,行政处罚32次,处罚金额26.97万元。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督查,切实加强旺季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确保春节旺季销售经营安全。
四是深入打非,坚决取缔非法违法销售产品。2015年12月以来,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随着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大幅度减少,一些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到我市,各地“打非”的形势逐渐严峻。12月中旬,根据群众举报,北仑区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查获了一个位于白峰上阳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当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共计2243箱。同时,对抓获的2名犯罪嫌疑人处治安拘留10日。2016年1月6日晚,鄞州塘溪派出所会同安监部门在辖区两间暂住房内查获50余种,共227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对嫌疑人处治安拘留10日。2016年1月,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查处了6个集装箱,没收烟花爆竹5980箱,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统计,去年12月至今年2月23日,全市没收非法烟花爆竹12976箱,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8个,治安拘留6人,2人追究刑事责任,一系列举措强烈震慑了非法销售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