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加强执法“六要素”
发布日期:2016-03-14 , 点击数:3945
知,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前要了解被检查企业有关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方法。
听,听取被检企业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介绍和汇报。将掌握的情况进行对比、筛选和整理,去伪存真,找到其中要害之处。
查,对照规定和标准,认真查看制度、证照、记录、资料、台账、机器设备的安全状况,生产作业现场环境等。
问,采用有针对性的询问或现场随机抽问的形式,向有关人员了解他们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看法,教育培训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
评,检查完后要及时与被检企业交换检查意见,形成共识,肯定好的做法,提出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验,对整改情况,要按时按要求进行复验,对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根据复验情况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未按期整改的,收集有关证据,做好问话笔录,进入处罚、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