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探讨
新形势、新常态下,随着机构改革进程的深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正面临着职业卫生健康职能划转等职能调整、经济运行下滑、总体经济形势严峻等新的工作形势,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也将迎来新的一轮考验与挑战。一方面,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处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关键阶段,各类事故仍高发、频发,不少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仍不够到位;而党和政府以及公众对安全生产尤其是生命健康的关注程度却越来越高,这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正处体制改革时期,新增职业卫生健康监管等职能,这个新增职能将随体制改革的推进而马上到位;而今经济形势总体不容乐观,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公众的法制意识日渐增强,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本身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及即将划转的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能能否得到有效履行,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以及依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因此,在这样严峻的背景下,我们需要认真考虑和探索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以监管为中心、以稽查促规范的行政执法作用?笔者以为,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有效履行职能、促进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的基本涵义
所谓“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就是指将过去单一的、分散的、平面的监管模式变为多维的、集中的、立体的监管模式。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理念,充分发挥各专业安全委员会、各级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综合监管力量,形成统一、协调、科学、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具体而言,就是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内部,要进一步打破内部科室(队)之间的职能界限,加强部门之间和上下之间监管、稽查联动,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进行人员横向沟通协作,形成监管、稽查合力,增强监管、稽查实效。同时,要积极开展系统内、外执法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各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谐执法的格局。另外,要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运行机制,全力打造 “以点带线、以线结网、以网联网”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充分调动基层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人人要监管、人人会监管的监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新工作格局。
二、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的必要性
1、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能有效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目前,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虽然依法委托镇(街道)安监所履行部门稽查职能,但在村(社区)还没有延伸机构;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又参差不齐,一线监管人员偏少,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装备已跟不上形势;再加上随着职业卫生健康监管职能的逐步到位,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监管任务也更艰巨、繁重,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新职能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在这种人力、财力等条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创导、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就能有效地整合执法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将有限的监管力量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构建 “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有利于调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培育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的全能型执法人员,全面提高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同时,有利于互通稽查信息,拓展案件线索,打造个个能监管、能帮扶、人人会稽查、会办案的工作格局,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推动案件查、审、处工作的相对分离,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进而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有效提升。
3、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是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需要。针对一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需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应急预案的具体规定履职到位,加大对涉案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在第一时间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仅靠稽查人员难以有效完成清查事故原因、查清违法违规问题以及督查相关企业生产安全等任务,这需要全局(甚至包括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出动、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因此,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是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能使全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技能,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逐步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4、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能有效地树立稽查工作的权威性。稽查工作的权威性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严肃性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重要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仅依靠现有的稽查队员、仅停留在对隐患未整改、报表未上报等一些常见行为的查处和传统的扫荡式、谈判式的低水平稽查上,稽查办案的含金量就不会提高,稽查工作的权威性也就难以树立,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也难以真正履行到位。只有紧紧抓住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这个重点,逐步树立全员稽查的理念,改变稽查方式、创新监管方法,构建和完善“大稽查、大监管”格局,进一步突出查处大案要案、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的法律效益、社会效益,突出稽查部门在案件查处中的主体作用,才能树立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也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构建“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的几点想法
1、牢固树立大稽查、大监管理念,增强监管责任意识。一是在全局树立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根据区域监管对象实际,将监管与稽查职能优化组合,合理配置监管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以监管为中心,以稽查促规范”的稽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格局,做到监管之中有稽查,稽查之中有监管。二是实行大稽查、大监管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主办人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定岗定责,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通过平时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狠抓工作措施和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在新形势、新常态下,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查控的预警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创新学习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要适时交流学习。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交流学习其他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分期、分批、有序地抽调镇(街道)执法人员到局监察大队工作、学习和实践锻炼;监察工作经验相对较丰富的执法人员要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帮一的业务传、帮、带,以全面提升整体的行政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定时实行轮岗。在保持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定期轮岗一部分到监察执法岗位,使执法人员能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增添活力,同时也全面提升整体的行政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注重组织培训。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结合监管实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 “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利用案例讨论、案例讲座、案卷评析、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撰写办案心得、模拟案件实演等多种形式,提升全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同时,要出台政策、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在岗学习(培训)、参加与工作相关的技能(资格)考试等,促使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稽查方法与监管技能,以全面提高稽查办案和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3、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一是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效能监督,改进执法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办案数量、案件质量评价、廉洁办案、错案责任认定等执法情况档案,作为执法评议考核的参考依据。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稽查环境。要继续加大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处罚约谈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通过改进执法方式与行政相对人“零距离”沟通,积极营造行政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的和谐关系,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4、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稽查执法效率。一是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广泛收集,整合各地的安全监管信息,并收集法律法规、标准、行政相对人资料等信息,建立、完善切合辖区实际的稽查信息机制,充分利用强大的信息资源逐步推行信息化稽查。二是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支撑设施设备的作用。利用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及录音笔、无线网卡等信息执法装备工具,强化监管、稽查信息的收集与储存,充分发挥其便于随身携带、现场对相关信息可快速查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稽查的工作效率。三是与相邻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作用,构建区域性监管、合作机制,以有机整合监管力量,共同构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5、开展协作稽查,构筑联动监管合力。一是主动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加强纵向联系,与其它兄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横向联系,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协作联系制度,联合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壮大声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安全生产稽查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办案的转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本部门的监管职能职责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监管等相关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案源线索,以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和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协管员、信息员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耳目作用,积极探索“明线”监督与“暗线”举报相结合的监管、稽查机制,构筑上下联动的监管、监督网络,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
姓名:魏海浪
工作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