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监局编印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手册》
为普及安全知识,弘扬法治文化,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近日,市局法规处编印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手册》,分发至各生产经营单位。这标志着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宣传教育正式拉开序幕。
《手册》开篇以一封公开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资金投入,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保障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等十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手册》还归纳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七项义务,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知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部分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两高院关于司法解释部分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市局还将组织专题培训班,切实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