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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监局下达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

发布日期:2016-04-03 , 点击数: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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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监局下达
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55号)和甬政办发〔2011〕1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冶金等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近日,市安监局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冶金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6年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新增企业两年内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2013年三级以上达标企业做好换证工作;工贸行业规模以下(年销售额在500-2000万元)的企业,到年底全面完成四级达标任务。
  《通知》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激励约束,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企业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的审查,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荣誉、信用等激励约束手段,调动企业自主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深入企业,帮助指导,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并对逾期未开展换证及未创建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四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要求达标企业开展年度自评和备案工作,中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工作。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评审和咨询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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