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监局实施
《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近日,《宁波市安监局2016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执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制度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监管监察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依法治安的重要途径。
2016年度执法计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统筹兼顾。执法计划紧紧围绕国家总局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的工作的实际,明确了十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列入直接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有六大类共计189家,重点叠加监管服务62家,与去年(60家)同比略有增加。
二是突出重点。一是明确了62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安监局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重点加强监管。二是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共98家),其中: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47家);市级以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13家);发生死亡事故注册在本市的工矿企业14家(全覆盖)。涉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24家。
三是动态管理。2016年将全面应用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所有年度执法检查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察功能。
四是规范行为。为确保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实施,要求各责任处室、监察支队要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月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对象、内容、要求、方式及责任人员。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录入执法系统,确保年度执法计划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