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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6-05-05 , 点击数: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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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以来,河南、安徽、江西、贵州等地连续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月2-3日,由省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盛洪卫为组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安全协会派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一行听取我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慈溪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经营单位。督查组认为,宁波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早安排、早部署、抓落实,见成效。同时充分肯定了我市零售店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要求实施审批,网点数量同比下降62%。对我市打击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表示肯定。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比减少7成,确保市民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一、春节前期:吹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集结号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迎来了销售旺季,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市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及时吹响2016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的集结号。

一是早组织、早发动,及时转移工作重心 

2016年1月15日,宁波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1月16至21日,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江东、江北等地组织安监、公安、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安监所有关人员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会议,分管市领导到会并讲话。其他县(市)区正积极行动,近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会议广泛发动,各地纷纷把当前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真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早检查、早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前,省、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地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市安监局相关处室将组织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县(市)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重点督查辖区内的批发企业、抽查零售网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零售网点,查处跨门、占道以及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春节旺季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让广大消费者买到合格放心的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节日公共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三是早宣传、早教育,及时营造舆论氛围

1月20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监、公安等部门领导对2016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及相关安全管理政策向全社会进行了发布,宁波日报网、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甬派、现代金报、多媒体新闻中心等多家主流媒体作相关报道。1月21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对《2016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等进行全面报道。1月下旬起,交通部门将通过公交、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等的电子屏幕播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动漫片、宣传标语;教育部门通过《致家长书》,在中小学生内广泛宣传春节期间不放或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旅游部门将在A级旅游景点、星级饭店、酒店的电子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宣传教育片和宣传标语;安监部门将在宁波电视台、中国宁波等媒体播放动漫片和宣传标语;机关事务局将在机关食堂电视屏、楼宇的LED电子屏播放动漫片和倡议书。鄞州、江东、江北、海曙、高新区都制定了宣传教育方案,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下发宣传海报,并通过电台、报纸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多渠道全方面的展开舆论宣传,进一步营造了不放、少放、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四是早值班、早值守,有序应对突发事故

春节前,市县区通过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强化了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在春节即将到来时,加强旺季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的战斗已经打响,各地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任务的艰巨,纷纷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与培训,认真落实值班值守,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保障通信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序的妥善处置,进一步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二、 春节期间: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攻坚战

为确保春节旺季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宁波市通过“三到位一深入”,进一步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全面打好攻坚战。

一是宣传到位,进一步提高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

坚持政府部门正面宣传,促进社会舆论良性互动,抢占新兴宣传媒体阵地,在报社、电视、网络、微博、微信、车站、公交车、地铁、旅游景点、大型商场电子屏等各种载体播放动漫片和标语;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利用进村入户走访等时机,通过有奖问答、发放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手机端发起“文明燃放,绿色春节”的倡议,据统计,86%的网友表示2016年春节不会燃放烟花爆竹,74%的网友对宁波春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表示支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燃放、少放烟花爆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是整治到位,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4月份开始,我市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开展专项整治,至2016年春节前,全市剩长期性烟花爆竹573家,同比减少了62%,季节性零售网点60家,同比减少了32%。通过集中整治,关闭注销了914家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建筑物安全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小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三是检查到位,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认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旺季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一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各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居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特别对城郊、乡村、边远地区和“三改一拆”地段,废弃、闲置的厂房、库房、院落、出租房等较为隐蔽、易被忽视的部位,开展了“拉网式”的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二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从2015年12月初起,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烟花爆竹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批发企业、零售网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市级六部门开展联合督查。1月26日-2月5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当地政府是否落实春节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同时,市安监局组织专门抽调危化、审批、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等处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在春节旺季,兵分四路对各地开展督查,在省市督查组检查的前提下,对批发企业检查做到“全覆盖”,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的源头管理。据统计,全市各地、各部门共计开展执法检查676次,209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整改隐患2132条,行政处罚32次,处罚金额26.97万元。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督查,切实加强旺季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确保春节旺季销售经营安全。

四是深入打非,坚决取缔非法违法销售产品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随着宁波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大幅度减少,一些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到我市,各地“打非”的形势逐渐严峻。12月中旬,根据群众举报,北仑区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查获了一个位于白峰上阳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当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共计2243箱。同时,对抓获的2名犯罪嫌疑人处治安拘留10日。2016年1月6日晚,鄞州塘溪派出所会同安监部门在辖区两间暂住房内查获50余种,共227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对嫌疑人处治安拘留10日。2016年1月,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查处了6个集装箱,没收烟花爆竹5980箱,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统计,去年12月至今年2月23日,全市没收非法烟花爆竹12976箱,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8个,治安拘留6人,2人追究刑事责任,一系列举措强烈震慑了非法销售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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