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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水利局采取多重举措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发布日期:2016-05-24 , 点击数: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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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逐渐转暖,暑期又将临近,天热暑期都是溺水亡人事件的高发期,为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杭州G20峰会期间我县水利系统安全平稳,我局采取多重举措,部署开展为期2个多月的以防范溺水事故的专项检查。

       1.全面排查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水域。全县水利系统各单位分别成立组织,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对管辖区域内水库、山塘、河道、海塘、在建水利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排查近年来发生过溺水亡人事故或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重点对发生过溺水身亡2人以上水域的事故多发水域开展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
       2.落实好安全警示警戒标牌标志、防护设施。全面完善易发生溺水事故水域及周边重要出入口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标牌的设置要做到因地制宜、用语要规范、标志要清晰醒目。对溺水事故多发的水域要加密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必要时增设隔离带、防护栏、安装监控设施及配备必要救生设施。对警示标牌的管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发现破损、标志文字不清晰要及时进行更换。
        3.建立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劝导。水库、山塘由于水深、水冷,不论是否发生溺水亡人事,均为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水域,全县所有水库一律禁止游泳、垂钓。对外垂钓经营的水塘、水库要加强对入场垂钓人员的管理,并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结合山塘、水库及重点河道巡查员及河道保洁员等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防溺水巡查队伍,经常性地对水库、山塘、水深河道等水域开展巡逻检查,发现有人在水库、山塘、水深河道游泳、垂钓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时一定要进行劝离。
       4.落实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建的五大溪流整治、小流域治理工程以及已完工蓄水,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水利工程等各在建水利工程的各方高度重视此次,组织好并落实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各方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闲杂人员的管理,并建立对在建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值班,完善警示警戒标志设施,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在施工周边设置防护栏或落实专人值守。
       5.开展防范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全县水利系统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实际,开展宣讲、短信、板报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的活动,教育群众不要到库区、山塘、河道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事故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6.落实防溺水安全监督巡查。在全县水利系统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将根据责任分工对全县各单位、各在建水利工程指挥部、各乡镇(街道)水利站防溺水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将防溺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我县以防范溺水工作基础,减少和防止溺水亡人事故的发生,为打造“平安水利”、“平安宁海”打基础,为杭州G20峰会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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