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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

发布日期:2016-06-15 , 点击数: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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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针对中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散、基础差的实际,积极探索面向乡镇和村(居)等基层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模式,将运动式隐患排查转变为常态化监管服务,使得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底数不清、基础不实、工作缺乏连续性的状况得以改善。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在充分考虑辖区产业分布特点、企业数量、隐患严重程度、监管力量配备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区域为主、条块结合、区分重点、有机联系、权责相当”的原则,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科学合理地设置划分网格。

  二是实施责任定岗。根据网格的划分,制定相应工作规则,规定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挂钩联系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基层各级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将安全监管任务量化细化,将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各级网格和人头,保证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是分级重点监管。根据行业及企业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企业规模、重要程度等情况,将一些分布在基层网格中的中央和省(市、县)属企业或高危行业企业、规上企业相对集聚的区域,纳入上级网格或行业网格实施直接监管或部分内容直接监管,实现网格化监管在空间上重点突出和全覆盖。

  四是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注重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动态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实际效能。如台州市有41个乡镇(街道)2050名安全监管网格人员配备使用智慧安监移动巡检系统,可实时上报排查情况,并定期更新数据。

  五是抓好网格员培训。根据每一层级网格的职责定位和网格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网格化监管明细表、检查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业务培训,使基层网格人员知道如何采集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如何查找、上报、移送隐患。

  六是建立奖惩机制。各地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建立考核问责、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网格工作管理制度和考评标准,调动了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网格体系的有效运作。如温州市瓯海区出台规定,对每季度考评为一、二、三等奖的网格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并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予以倾斜。

  七是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等社会专业力量作用,参与网格安全生产巡查,帮助指导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为网格化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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