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分析研究全区职业卫生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三是协调并讨论提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议定解决的办法;四是组织开展全区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活动;五是通报全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情况和相关信息,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
联席会议由我局和宁波石化区安监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环保局七个单位组成成员单位。由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担任召集人,并将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联席会议制度除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外,还对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主动研究涉及职业病防治监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二是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三是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