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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监局通报2012年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3-03-07 , 点击数: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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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安全评价工作,切实提高安全评价报告质量,加强安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宁波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在甬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12家安评机构出具的20份安评报告进行了质量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了详细通报。

从本次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抽查情况看,各安全评价机构都能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监局有关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健全安全评价报告“三级审核”机制,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总体上,甲级机构的评价报告质量比乙级机构的好。具体表现为:一是评价报告编制格式符合相关评价导则要求,安全评价报告过程控制程序严密、三级审核认真、资料收集齐全、评价结论明确,归档整理规范;二是评价过程中能较好地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客观真实的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能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三是报告中的文字质量和报告文本的装订质量显著提高。

抽查报告对每一份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指正。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评价依据不全,更新不及时,报告中引用的法规依据不少是已经废止的、过时的。二是评价范围表述不明确,评价范围与实际评价内容不尽相符。三是安评报告对评价项目周边环境情况介绍或评价不够完善。四是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对上次安全评价后的变化情况介绍不够充分。五是模版复制痕迹比较明显,现场材料收集不够充分。六是对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不够全面、系统,提出的整改建议针对性不强。七是典型案例分析少,评价方法单一。八是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问题没有全部列入整改要求,也未作相应说明。

抽查报告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安评机构对安评人员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培训不到位,特别是对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培训教育不够;二是评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尽心,应付了事,不讲质量;三是评价人员不能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勘查现场记录不全面,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审查不仔细;四是评价人员专业学习不够,法规掌握不全,经验不足,对生产工艺过程分析了解不够;五是安评机构内部审核不仔细,把关不严;六是安评机构业务开展多,重数量轻质量;七是评审专家未对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

抽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要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要求各安评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对安评报告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20121230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宁波安监局提交整改报告。二是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从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安评报告质量控制。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落实现场调研、资料收集、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校核、审核、批准等程序规定,采用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法,充实配备先进仪器设备,提高现场勘察水平,规范基础档案管理和评价报告质量。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严防恶意竞争、超资质范围开展活动等有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对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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