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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巨灾保险“扩容”优化升级

发布日期:2016-07-15 , 点击数: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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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落地宁波。自2014年11月巨灾保险正式推行以来,北仑区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7月1日,人保财险北仑支公司销售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该区正式落地。2016年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同时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宁波市北仑区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恐怖袭击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  

    2015年年,北仑区经历了“灿鸿”“杜鹃”两次台风的“大考”,小港街道姚墅村成为受淹“重灾区”。人保财险理赔查勘员第一时间来到受灾村民家中现场查勘,测量水位高度,投入到巨灾保险理赔工作中。

  巨灾保险是由人保财险担任首席承保人,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国寿财险、阳光产险、大地保险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巨灾共保体。据统计,去年“灿鸿”期间,人保财险北仑支公司为281户符合巨灾救助标准的家庭赔付了16.85万元。“杜鹃”期间,为2094户符合巨灾救助标准的家庭赔付了135.1万元。

  公共巨灾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其保费全部由市政府财政资金承担,给市民安全感的同时,也使受灾群众得到实惠。

  今年1月,巨灾保险这顶“保护伞”撑得更大了。从试点第一年,宁波市政府出资3800万元,购买总额6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升级为今年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

  根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共巨灾保险还作了结构上的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宁波市北仑区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恐怖袭击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

  7月1日,人保财险北仑支公司销售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该区正式落地。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以破坏性地震及次生灾害为主险、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其它产品通常将地震作为附加责任。”据人保财险北仑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由住宅地震共同体、再保险公司、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和政府财政逐层承担损失,抵御风险、应对巨灾的能力远高于其它普通产品。

  上述工作人员也表示,现阶段,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为市民自愿购买,不同于其他巨灾保险具备的政策性。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与推广,巨灾保险涵盖的各项产品均在我区落地,区内保险机构在风险的事前管理、事中干预和事后救援全过程中都发挥出积极作用,持续推进覆盖台风、地震、洪水等主要自然灾害在内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以及巨灾应对服务工作,实现巨灾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改善民生保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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