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甬安监管法[2016]8号文件要求,区安监局委派专人负责,认真梳理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落实事故报告中的责任追究,查找不足之处,并形成自查报告。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稳定。2015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1起为特种设备事故。
我区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已往事故的惨痛教训,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事故惩处到位,刑事司法处理到位。2015年发生4起工矿商贸事故,全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并依法组织完成调查,共行政立案8起(其中有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为事故单位与责任人一起立案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分两部分),对6家责任单位和3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4.6万元;对2名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上述行政处罚已结案6起,有2起因当事人罚款未履行到位尚未结案:其中1起已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1起待救济时间到期后按规定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