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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镇街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6-09-21 , 点击数: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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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安全监管队伍身处基层前沿,直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的“排头兵”。镇街安监队伍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的质量和效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好的镇街安全监管队伍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可能会变成一纸空文,强化安全监管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镇街安监队伍,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彻底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矛盾,真正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实时监管。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分析镇街监管队伍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镇街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谈一些看法。

  一、当前镇街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量大面广与属地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量大、面广、线长、任务艰巨,且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就我县而言,全县只有镇街安监人员184人,根据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本县共有工商注册生产经营单位37647家,人均要承担205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任务。然而,这些生产经营单位更是量大面广,涉及60多个领域,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面对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年除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其他监管工作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法定双休日、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非监管工作日外,实际法定的监管工作时间只80余天,按照每个单位2名检查人员2个小时计算,需要103个工作日,需差20个工作日,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安全监管难度较大,工作中时常因人手不足,工作力度和覆盖面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镇街安监人员专业性要求与流动性大的矛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安全监察员除了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外,还需要经过长期的监管工作实践才能逐渐胜任工作。一名称职的镇街安监员的成长需要一定周期的培训、指导,培养一名优秀的安监员则需要更长时间的理论和实践积累。当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首当其冲,导致安监员心理压力过大,“闻安色变”。一方面,副职不愿分管安全。安全生产往往谁也不愿管、不敢干,有“多干多错”的恐惧心理,都想把分管工作推出去。不少基层分管领导是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存在领导经验、协调能力相对欠缺等不足,致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力量不足;另一方面,由于镇街编制不足,属地镇街对安监员更换随意性强,安监干部基本年年换、年年见新人,个别镇街一年能换好几次安监员。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极易造成安全监管工作缺位。加之,安监人员还承担着其他工作,甚至身兼数职,精力牵扯过多,工作疲于应付,无法专心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往往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很难全身心投入到安全工作中。原来从事安全监管的部分人员被安排交流、轮岗或转岗,新进的同志又要有个调研学习的过程,耽误安全监管有效时间,影响了镇街安监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镇街安监人员权责和执法能力不强的矛盾。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规,镇街安监人员是代表当地镇街政府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能。但事实上,一是权责不对称,履职较尴尬。在工作一线,真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镇街安监人员没有执法权,往往是将查出的隐患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其整改,却得不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视。镇街安监机构没有执法权,遇到这种情况,安监人员往往束手无策,只能口头或书面制止,再报告县级其他有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甚至可能一说了之。而县级相关有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也面对人少事多、精力不够的尴尬局面,导致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在第一时间排查治理,监管职责不能发挥到位,产生了人力资源的浪费。二是上岗未持证,依法难行政。受人员变动频繁的影响,不少镇街安监人员来不及参加上岗培训,未及时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严重影响依法行政。三是检查走形式,执法无程序。个别镇街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权、现场处置权、处罚建议权等法定权利认识仍不到位,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当中,对个别存在隐患的企业时常陷入“整改—复查—未整改—再整改”的误区,又不及时上报县级监管部门,导致企业长期“带病生产”。

  (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与安全监管要求的矛盾。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但乡镇安监站安监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检查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无法贯彻这一要求。安全检查工作往往受到企业主安全意识不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思想的抵触,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欠账较多,安全投入普遍不足,对安全检查,企业负责人或者避而不见,或者盲目乐观习惯性违章。企业很多生产隐患都是老问题,但企业多以生产繁忙为借口就是不整改,乡镇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管工作未能收到实效。

  二、抓好镇街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几点想法

  (一)在“增、赋、延”上下功夫,解决“人员差”的问题。一是在镇街编制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增编、转编、调编等方式,因需增加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二是赋予镇街消防站赋予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有火灾搞救援,无火灾抓安全监管。三是延伸安全监管到村居,依靠村(居)加强安全监管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把村(居)委会主任等基层干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在村(居)中设立安全监督员,将他们纳入各镇街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进一步延伸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推动安监工作得到全覆盖,监控无死角。

  (二)在“稳、管、留”上下功夫,解决“不愿干”的问题。一是思想上“稳”住人。思想上正确解读“安监员”这个岗位职责,打破和消除“安全生产由安监员一人担责”的思想认识误区,明确“尽职免责”。培养安监干部“为民服务、修行救人”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铸就基层安监干部“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操守,建立“积德修善”的从业理念,逐渐摆脱安监干部“不愿干、不去干、干不好”的困境。二是制度上“管”住人。重点要建立安监员责任担当制度和依法履职制度,明确镇街安监员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监员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安监员队伍管理制度。明确安监员服务年限,要求安监员在岗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动安监办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的,安监员的招录、人事任免等方面,需经过县人事、安监部门同意,对专职安监员的人事调整上赋予县级安监部门监督权、建议权。三是激励上“留”住人。建立安监员工作岗位津贴制度,给予安监员固定的岗位津贴,或给安监办主任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等;镇街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优先考虑从优秀的安监员中推荐和提拔。

  (三)在“学、懂、善”上下功夫,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一是“学会做台账”。建立健全属地镇街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奖惩、工伤事故管理、例会、举报处理、隐患整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镇街安监能力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和规范相关安全管理台账,全面地反映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懂得去执法”。执法程序要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检查的程序要求,要查得出问题,开得了整改指令,督促得好整改,做得好复查等;执法内容要清,要掌握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突出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执法态度要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把关,杜绝讲关系、说人情。三是“善于去协调”。要善于分解责任,要摆脱和避免“安全生产责任一肩挑”的现状,把“烫手的山芋”及时、有效地传递到每个乡镇领导、干部手上;要善于整合力量,要充分发挥镇街安监办综合协调和监督作用,整合镇街干部、企业专业人员等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善于沟通企业,充分督促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力量,协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善于发动村居,要勤于走村入户,积极发动村居干部参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四)在“强、重、提”上下功夫,解决“干得好”的问题。一是“强业务”。定期组织镇街安监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务培训。鼓励镇街安监干部参加相关安全管理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提升理论水平。二是“重交流”。建立良性交流机制,派驻县级安监部门干部驻扎镇街开展帮扶,协助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提升镇街安监工作水平;抽调镇街安监员到县级安监部门开展挂职锻炼,宏观把握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监员大局观、协调能力;多促成乡镇之间相互学习,多组织到工作开展得好、责任理得顺的镇街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三是“共提升”。结合个别镇街在安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可以考虑抽调全县重点镇街的安监员到其开展集中攻坚。如开展集中执法,共同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要求开展事故现场会外,还组织相关镇街开展“交叉检查”活动,以“事故警示”明“工作盲区、工作重点”;通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的“执法比武”活动,共同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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