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授予浙江省杭州市等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60号),决定授予包括宁波市北仑区在内的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北仑区从2012年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2014年通过技术评估,2015年通过现场考核验收,近日获得正式命名。
近年来,我区按照“生态立区”战略,全面启动了“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先后投入“5个30亿元”实施了空气质量提升、内河水质综合治理、绿网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重点提升工程,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转型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使得全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中有升,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1.6%、18.0%、28.5%和54.3%。2015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1%,PM2.5平均浓度排名全市第三。今年上半年,我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8%,创下3年来新高,其中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零。小浃江出入境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