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情况下,下属单位到年底全面完成经济考核指标,全年又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且安全基础工作扎实,企业都要对下属单位领导与职工进行安全奖励。但是,当下属单位没有完成经济考核指标,年底效益不理想,或出现暂时亏损时,就是当年安全生产业绩再好,基础工作再扎实,有些企业法人往往会剑走偏锋,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给下属单位和职工发放安全生产奖金。
当然,没有效益何谈奖金。我们必须承认“生产和利润”是企业存在的原因,也只有更好地发展生产和利润,员工挣更多钱的愿望才能实现,中层更快发展更快成长的目标才能达成。安全呢?安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状态之一,而且这部分的投入与产出很难直接核算,人们在讲安全生产就是效益时,往往是从以往事故损失价值来衡量安全效益的。当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或多年连续实现安全生产时,企业法人就很难再有安全就是效益的体会了。
如果因经济效益暂时不好为由,拒绝给下属单位领导和职工兑现安全奖励政策,那么,我们的职工就有可能问到一个关键性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效益孰轻孰重,是安全第一,还是效益第一,当初的安全生产奖金从何处而来,为谁而设。
如果企业在设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时,没有明确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来源,并对其做出具体说明,那么企业很难利用好安全奖惩办法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也很有可能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不能满足国家安监总局与财政部对安全生产投入的硬性规定。
职工是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主体。企业要想保障安全生产,只有全体职工落实自身安全责任,遵章守纪,才能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奖金只有为全体职工而设,企业才能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如果企业不能够解决好安全生产奖金从何而来,为谁而设的问题,只以经济效益论安全生产成败,长此以往,职工们在生产过程中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效益第一,安全第二;或者是质量第二,安全第三。那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就会在实际的工作中落空,企业也就很难保障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每一个企业都要正确认识和看待安全生产奖,用好用活安全生产奖,这是我们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率,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键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认真思考,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