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安委办出台了《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旨在进一步推进拓展安全宣教阵地建设,扩大安全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该指导意见从选址布局、基础设施、文化氛围、保障措施、活动组织、管理创新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明确了基地申报和考评验收方面的程序规则。这是浙江省首个适用于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评价和管理的工作导则。
近年来,宁波市扎实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阵地体系建设,在公共安全文化方面逐步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各地共建成12个市级公共安全宣教基地;投资3000万元的文化广场安全宣教基地预计年底基本建成投用。下一步,将进一步把公共安全宣教阵地向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