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继续按照上级单位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到位,责任上落实。同时,区领导带头强化责任落实,每个月由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前阶段工作,深入探讨大检查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在各属地及各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全方位大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由区安委会进行指导、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结合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督查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属地各有关单位对于整改不力、拖延、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以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律予以严处。区政府、区安委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属地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