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出台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由分管副省长牵头,安监局抓紧部署落实。12月26日,冯飞副省长亲自召集安监、发改、公安、经信、交通运输、住建、环保、质检等部门负责人,听取前期起草工作的汇报,认真分析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并提出了实施方案起草的总体要求。
冯飞副省长强调:浙江是化工大省,危险化学品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出现事故,社会反响就会很大,并容易产生恐慌等消极影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实施方案在制订过程中要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把预防为先和社会共治等一系列改革的新理念、新举措融合进去,既要做到与国家方案的要求相一致,又要突出浙江勇立潮头、敢于创新的地方特色;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全省危险化学品大数据平台,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在省政府领导的高位推动下,省安监局对照国家方案的10项任务和40项措施开展了逐条对标评估,全面分析了全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按照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的要求,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措施,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随后又分别召开了部分省级部门和市县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二个座谈会,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
12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后,省安监局又根据会议的精神,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近日,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