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日前,浙江省安委办明确提出,2017年全省将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
一是着眼重在落实、早见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精神要旨的基础上,对照53项重点任务,聚焦制约我省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薄弱点,抓住《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与我省重点工作的交集,明确职责、分类推进,加快实现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突破,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生根。对已有实践和成果的重点任务,对照中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对需国家层面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才能全面推进的重点任务,加强跟踪关注,并做好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待国家层面明确相关细则后第一时间抓好落实;对可由省安委会统一协调推进的重点任务,在省安委会框架下推进落实;对事关全省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任务,由省委省政府统揽决策后全面落实。力争把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作为2017年浙江省社会领域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加以推进。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力度。探索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和公示制度。
三是强化市场机制的倒逼推动作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指导意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