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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设立宁波地区首个公安驻安监执法联络室

发布日期:2017-01-23 , 点击数: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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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余姚市安监局、余姚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执法联络室的通知》,正式挂牌设立宁波地区首个公安驻安监执法联络室。联络室在业务上接受公安、安监部门的双重领导,办公场所设在余姚市安监局,由公安、安监部门派联络员驻点办公。
  联络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有:一是开展案件联合查处。联络室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联合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二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会议,交流工作信息,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三是构建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案情比较复杂、牵涉范围较广、涉及对象较多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汇报协调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及时进行专案会商;四是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严格按照各类案件移送所需的证据目录清单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有关程序规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五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整理群众举报、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等各种渠道的情报信息,掌握违法犯罪动态,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
  联络室的设立,将有效改善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缓解安监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缺乏强制措施、监察执法手段受限、执法威慑力较弱等问题,同时,也将有效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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