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查、治、打、建”四头并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发布日期:2013-08-02 , 点击数:1937
宁波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突出“查、治、打、建”四大有力举措,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1.8%、17.2%、11.2%、9.0%。
一、以“查”为先。就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违法、查责任落实。只有把问题查摆清楚、把情况掌握明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宁波市通过宣传、培训、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以政府“一把手”带头查,职能部门分工查,广大企业自觉查、社会各界参与查、人民群众监督查方式,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人人查”工作氛围,依法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隐患、危险因素和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吉林“6.3”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立即在各行业(领域)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大检查中,积极推广并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的检查管理手段,用好“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两大平台,向社会公布12350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真正做到让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上半年,全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万余家,1.5万家重点企业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7.6万余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8条。农村(社区)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房屋511幢,撤离居民2205人,消防、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安全用电、用气等方面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治理。
二、以“治”为本。整治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和《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严把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关,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整改期间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加强对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不断完善企业、政府、部门、村居、中介、群众六方共同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上半年,全市重点企业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7.6万余条,治理率达97.1%;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8条,其中列入省级挂牌督办2条、市级挂牌督办11条,已治理完成10条;已解危房屋104幢,767户,建筑面积8.28万平方米;完成山塘除险加固80座,清理报废山塘50个。同时,自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三改一拆”行动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改、拆、建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力以赴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已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建筑面积436.28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92.83%;拆除违法建筑801.1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40.55%.
三、以“打”为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4月份起我市在12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贯穿全年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月份起进一步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和处罚。上半年,全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万余家,查处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5万多起(不含道路交通),责令停产(业)或吊(扣)证照261家,实施处罚2200多万元,行政拘留62人,移送追究刑责72人。
四、以“建”为基。针对当前不容乐观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是关键。市政府连续第三年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列入民生实事,并继续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月进行督办,坚定地推进“全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市政府设立年度专项资金300万元,下拨补助经费297万元;各地、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优惠扶持政策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抽取630家达标企业,对全市标准化评审、咨询单位开展无记名质量调查,真实、客观反映企业意见建议,促进提升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工业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7个行业13类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政策、措施、标准、办法等方面实效性经验。目前,已研究制订了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规范评定标准,近期即将下发试行。以工矿企业为突破,把标准化达标与否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目前,已对2534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150家、B级2379家、C级4家、D级1家,并对24家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警示。同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级的通报,由工商、人社、质监、总工会等部门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作为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和评定知名品牌、名牌产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谐企业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信用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智慧安监”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市安监局人培处 楼海光)